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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推荐第19届“陕西青年五四奖章”人选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0-02-06 15:59:45 点击量:

关于组织推荐第19届“陕西青年五四奖章”人选的通知

“陕西青年五四奖章”是共青团陕西省委、陕西省青联授予陕西优秀青年的最高荣誉。为集中展示当代陕西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,激励广大青年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,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、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,激励全省广大青年践行“五个扎实”要求,积极投身“五新”战略任务,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,共青团陕西省委、陕西省青联决定开展第19届“陕西青年五四奖章”评选申报工作。为做好本届“陕西青年五四奖章”人选推选工作,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
一、奖项设置

第19届“陕西青年五四奖章”评选活动奖项分设个人奖和集体奖,分别授予“陕西青年五四奖章”和“陕西青年五四奖章集体”荣誉称号。

二、申报条件

(一)个人奖申报人选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:

1.年龄14至40周岁(1980年5月1日—2006年4月30日出生)的陕西籍青年,或主要工作、定居在陕西的青年;

2.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祖国、热爱人民、热爱社会主义;

3.遵纪守法,品德高尚,作风正派;

4.理想信念坚定、勇于创新创造、矢志艰苦奋斗、本领过硬、品格高尚,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,或在助力脱贫攻坚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、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;

5.2017年以来获得过市级以上荣誉,或在国际国内各类重大比赛及其他重大评选活动中赢得荣誉。

(二)集体奖申报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:

1.成员以14至35周岁(1985年5月1日—2006年4月30日期间出生)并在陕西工作或生活的青年为主体,占集体总人数比例不低于60%;

2.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祖国、热爱人民、热爱社会主义,遵纪守法,品德高尚;

3.2017年以来在省级(含)以上重要建设领域、助力脱贫攻坚、重点工程项目、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特殊贡献,取得突出业绩。

三、工作安排

各团(工)委、学生组织应广泛发动青年参与推选,使活动最大限度覆盖和影响广大青年。组织推选工作分为三个阶段:

1.组织申报阶段(2020年2月5日至2月16日)。申报方式包括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。各团(工)委、学生组织面向本单位全体青年广泛宣传动员,组织积极申报。申报和推荐的个人(或集体)材料由各院级团组织收集、汇总、审核,机关和直属单位的青年通过机关团工委报送,于2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提交至团委组织部。能动学院团工委材料收集截止日期:2月14日24时。

2.校级遴选阶段(2019年2月16日至2月22日)。团委将按照上级通知的有关要求,从院级推荐的群众认可度高、事迹突出的人选中,通过专家评选等流程后,择优推荐。

3.省级评选阶段(2019年2月23日至4月24日)。团省委按照省级评选流程,召开有关会议,确定第19届“陕西青年五四奖章”“陕西青年五四奖章集体”名单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1.各团(工)委、学生组织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在推荐人选时要扩大视野、广辟渠道、优中选优,重点应向一线职工、科技工作者、创新创业青年等倾斜。原则上各单位推荐个人人选不超过1人,申报集体不超过1个。

2.各推荐单位要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,填写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(见附件4),主动征求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、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有关方面的意见,并在人选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。

3.各推荐单位要指导推荐个人或集体认真填写《申报表》(个人填附件1、集体填附件2),如实整理事迹材料(2000字左右),撰写500字的事迹简介(格式见附件3)。

4.特殊时期,采用电子版方式上报申报材料,申报表中党团组织意见签署负责人电子签名并生成pdf格式,事迹材料和简介为word格式,推荐对象需提供本人身份证、证件照、最高学历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和事迹材料中涉及的获奖证明等为jpg格式。

5.为做好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,请各单位在做好人选推荐的基础上同步提供相关宣传材料,包括:微梦想,即一句话或一段话概括被推荐人(集体)的青春梦想(50字以内);微故事,即一段能够反映其事迹的追梦故事(500字以内);微图片,即一张工作或生活照;微视频,即一段被推荐人(集体)的2分钟高清视频(以第三方角度拍摄)。

6.请各推荐单位务必按照时间要求将推荐所需的资料,统一报校团委邮箱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。

联 系 人:崔俊晨

联系电话:15029800157

电子信箱:cuijunchen@mail.xjtu.edu.cn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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