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N

通知公告

首页 > 通知公告 > 正文

关于做好2025届研究生“启航榜样”评选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5-05-08 浏览量:

为选树先进典型,激励研究生成长成才,根据《关于做好2025届研究生“启航榜样”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西交研〔2025〕61号)和《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表彰奖励办法》(西交研〔2019〕114号)文件精神,拟选树在学术科研、创新创业、社会实践、公益志愿、校园文化、国际交流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研究生应届毕业生,授予2025届研究生“启航榜样”荣誉称号。现将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

已于2024年9月、12月以及2025年3月份毕业,或预计6月份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,且在读时间硕士研究生未超过3学年、博士研究生未超过6学年。

二、评选数量

全校共评出“启航榜样”10名(含硕博)、“启航榜样提名奖”若干名(含硕博);本次全院向学校推荐“启航榜样”候选人名额3名(含硕博)。

三、评选条件

除满足校级“优秀毕业生”条件外(参见西交研〔2025〕34号文件),需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:

1.具有追求卓越、勇攀高峰的科研精神,学业成绩特别优异(综合排名为本专业前10%),专业领域内科研成果显著突出(在学术论文、专利或解决专业实践问题等方面去的丰硕成果,在校内外产生重要影响),产教融合水平较高、解决产业卡脖子问题或企业发展难题(已产生创新含量高、应用前景大的研究成果,在校内外产生重要影响);获得过国家奖学金,或在学术科技竞赛中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奖励。

2.具有敢于担当、积极奉献的社会责任感与集体荣誉感,热心公益,奉献社会与集体,在党团活动、社会工作、校园文化、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,在校内外有一定影响力或取得相应的成绩或荣誉,并能够在国 防领域、基层就业、参军入伍、社会治理等方面实现高质量就业,事迹突出。

3.具有自强不息、勇于创新的创新创业精神,科研创新成效突出,取得的科技创新成果对行业发展具有示范、带动、辐射作用;或自主创业,作为负责人或核心成员成功创办企业,企业运营良好,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;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在创新创业赛事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,有明显示范带头作用。

4.具有海纳百川、多元探索的国际化视野,有公派出国(境)交流经历,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和国际合作研究项目,在国际知名期刊上发表论文,参与国际合作研究项目,并已取得相关领域较高评价;能够主导或参与国际合作项目,具有较强的领导力和团队协作能力;承担国际志愿者服务等工作,具有极强的外语沟通能力、团队协作能力和领导力,并取得校级或以上较高评价。

除符合以上条件之外,还需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项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。

四、评选要求

1.“启航榜样”与“优秀毕业生”、“优秀毕业生干部”可以兼得。如评选上“启航榜样”人员未能在2025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,则取消其获评资格。

2.研究生院(研工部)在复核阶段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推荐人选,经核实后,直接取消学院推荐名额,不再增补。在评选过程中或评选后,如发现学生有弄虚作假行为,或学生毕业离校前出现违纪等情况,将取消其获评资格,并收回称号。

3.请参与评选的毕业生于2025年5月11日前将附件2经导师推荐、党支部推荐后,发送电子版至532259050@qq.com邮箱,信息填报请确保内容真实准确、内容完整。

联系人:张老师

电话:82667940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5年5月8日

版权所有:西安交通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