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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市2022年度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

发布时间:2021-09-18 浏览量:

按照中央和市委的有关规定,天津市2022年度计划定向招录380名选调生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总体目标

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认真落实中央和我市关于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部署要求,坚持党管干部原则,突出政治标准,坚持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,努力把更多优秀大学毕业生集聚到天津各项事业中来,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来源和结构、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注入“源头活水”,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高素质干部人才支撑。

二、选调职位和条件

(一)选调职位

选调职位分为两类(共380个名额):

1、单独定向清华大学、北京大学2022年应届毕业生招录的职位,共80个名额。

2、重点定向教育部公布的部分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招录的职位,共300个名额。高校名单如下(共36所):清华大学、北京大学、中国人民大学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、北京理工大学、北京师范大学、中国农业大学、南开大学、天津大学、大连理工大学、吉林大学、哈尔滨工业大学、复旦大学、同济大学、上海交通大学、南京大学、东南大学、浙江大学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、厦门大学、山东大学、武汉大学、华中科技大学、中南大学、中山大学、四川大学、重庆大学、西安交通大学、西北工业大学、兰州大学、中国海洋大学、华南理工大学、中国科学院大学、中央民族大学、中国政法大学、中央财经大学。

具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的大学毕业生,符合选调职位条件的可报考1次选调生(不可报考定向清华大学、北京大学招录的职位),包括2021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天津市“三支一扶”大学生(以下简称“三支一扶”大学生)和2021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天津市选派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”志愿者(以下简称“西部计划”志愿者)。

天津市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入选者(以下简称“青马工程”入选者),符合选调条件的,可报考1次选调生(不可报考定向清华大学、北京大学招录的职位)。

定向培养、委托培养的毕业生,非全日制毕业生,独立学院毕业生,民办高等院校毕业生,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,各类成人教育、远程教育毕业生,专升本毕业生,不在选调范围内。

(二)选调条件
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。

2、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,牢固树立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爱党爱国,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,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;学习成绩优良,作风朴实,诚实守信,吃苦耐劳,身心健康,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。

3、除应达到公务员招考基本条件外,还应于2021年10月7日(含)之前,至少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之一:

(1)中共党员(含预备党员)。

(2)学生干部。学生干部是指选调对象最高在学阶段的任职经历,且应任职满半学年(团组织、学生会担任副部长及以上职务,团支部、班委会担任委员及以上职务,不包含各类学生社团职务)。

(3)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(包括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团干部等,不包含各类奖学金)。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是指选调对象最高在学阶段取得的荣誉称号。

(4)具有参军入伍经历。

4、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、学士及以上学位(截止到2022年7月31日,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)。

5、符合选调单位提出的专业、学历等条件要求。研究生应届生须以研究生所学专业报考相应职位。

6、本人自愿报名,所在高校同意推荐。

7、通过选调生考试、考察。

8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,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。

9、本科毕业生的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(1995年10月9日<含>以后出生),硕士毕业生的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(1992年10月9日<含>以后出生),博士毕业生的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(1988年10月9日<含>以后出生)。

10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、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,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,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,被开除公职的,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,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,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(单位)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,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,不得作为选调对象。报考人员与选调单位在职人员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第七十四条所列亲属关系(即:夫妻关系、直系血亲关系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)的,应当回避。选调单位领导干部任职期间,上述亲属不得报考其管辖地区、系统、部门的职位。

三、选调方式和程序

选调工作采取自愿报名、组织推荐和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按照发布公告、组织宣讲、报名和资格审查、考试考察、体检、公示、录用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。关于各选调单位具体的选调职位及人数、政策指南、报考须知、报名表填写说明等信息,报考人员可通过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公共服务平台(网址:rsks.hrss.tj.gov.cn)和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(网址:http://hrss.tj.gov.cn/jsdw/rsksw/)查询。

(一)网上报名

网上报名时间:2021年10月8日8:00至10月14日18:00(共7天)。网址为:rsks.hrss.tj.gov.cn。

网上缴费时间:2021年10月8日8:00至10月16日18:00。对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,减免考试考务费用。

各选调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步审查。资格初审结果在考生报名后24小时之内给予答复。

每个职位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之比低于2:1的,相应调减该职位选调计划;报考人数不足2人的,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。按照男女比例1:1录取的职位,男性或女性报考人数与本性别选调计划数之比低于2:1的,调减该性别的选调计划,报考人数不足2人的,取消该性别选调计划。报考职位选调计划被取消的,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职位,改报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9:00至15:00。

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,报名时应如实填写《选调生报名登记表》,认真核对相关内容,一经报名成功,视为对表中信息真实性、准确性作出承诺。提供虚假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。

(二)组织推荐与资格审查

考生网上报名后,应及时打印《选调生报名登记表》并签字确认,经所在院系盖章后,尽快交高校就业指导部门。高校就业指导部门审核通过后,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推荐。高校审核未通过的考生,报名无效。

“三支一扶”大学生、“西部计划”志愿者和“青马工程”入选者,应及时打印《选调生报名登记表》并签字确认。其中,“三支一扶”大学生的《选调生报名登记表》应经服务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和区人社局同时审查并签署推荐意见、加盖公章后,于10月20日前交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处;“西部计划”志愿者和“青马工程”入选者,应于10月20日前将《选调生报名登记表》交团市委学校部。

(三)统一考试

选调生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,由天津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。报考人员凭准考证、法定身份证件和学生证(卡)参加选调生考试。审查合格并已经缴费(或已办理了减免考试考务费手续)的考生可登录报名缴费网址,下载打印《笔试准考证》,准考证下载时间为:2021年10月20日14:00开始至10月22日18:00结束。

1、笔试

笔试科目为《综合能力测试》,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能,满分为100分,合格线为60分,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。笔试时间为2021年10月23日上午9:00—11:30。2021年11月2日网上公布笔试成绩,考生可查询笔试成绩。

2、面试与体能测评

面试阶段考试为结构化面谈。每个职位进入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为2:1,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底排序,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。按照男女比例1:1录取的职位,按性别对男女考生笔试成绩分别进行排名,分别确定面试人选。笔试成绩合格者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小于2:1的,笔试成绩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。

选调职位要求进行体能测评的,在面试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,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进入体能测评、面试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,首先按照体能测评人数与选调计划数3: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,再按照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与选调计划数2: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。参加体能测评的人数不足3:1时,按照该职位实际人数组织体能测评。体能测评不合格及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,不能进入面试。

面试满分为100分,合格线为60分,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录用。面试时间为2021年11月20日,具体安排由选调单位另行通知。

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:总成绩=笔试成绩+面试成绩,笔试成绩、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1位小数。同一职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(进入体检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为1:1);总成绩相同情况下,面试成绩较高者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,如仍出现并列情况,则一同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。按照男女比例1:1录取的职位,按性别对男女考生总成绩分别进行排名,分别确定体检考察人选。

(四)体检与考察

1、体检

体检工作由天津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,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。具体安排由选调单位另行通知。

非组织原因,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、复检的报考者,视为自动放弃。

2、考察

考察工作由各选调单位组织实施,按照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、任人唯贤的原则,采取查阅档案、个别谈话、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,全面了解考生的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、能力素质、遵纪守法、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,同时对《选调生报名登记表》中所填信息进行核实。

(五)录用审批、签订就业协议

拟录用人员由选调单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、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,并在选调生招录网站统一公示5个工作日。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、性别、政治面貌、选调单位、准考证号、毕业院校或所在工作单位等,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,接受社会监督。公示期满后,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,办理录用审批手续,发放《选调生通知书》。各选调单位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,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。拟录用人员未按选调单位时限要求签订就业协议的,视为自动放弃选调生资格。签约人员违约的,一般不予支持。

(六)递补和调剂

1、递补

在体检及后续环节,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录用资格产生职位空缺的,选调单位一般应在该职位报考人员中,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

2、调剂

面试成绩合格、未被录取的人员,在本人意愿和所报考选调单位用人意向达成一致情况下,可以向所报考选调单位的空缺职位进行调剂。调剂工作只能在同一选调单位内进行。

调剂方式为:因报名人数不足、无人录取、无人递补形成的空缺职位,应确定为调剂职位。在报考同一选调单位的经面试未被录取人员中,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次序确定调剂人选。调剂人选确定后,按总成绩由高到低,由考生依次选择调剂职位。如考生总成绩相同,面试成绩较高的确定为调剂人选;如面试成绩相同,优先考虑中共党员和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考生。对性别提出要求的职位,只能接收同一性别的调剂人选。

调剂应先在两类职位(定向清华、北大职位和定向36所重点高校职位)内部分别开展。当同一类职位内部无调剂人选时,方可从报考另一类职位的考生中进行调剂。若考生在确定调剂人选、选择调剂职位过程中放弃,则按上述原则依次递补。对于放弃调剂的考生,选调单位应向市委组织部报备其放弃声明。递补、调剂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后,按程序组织体检、考察、公示等相关工作。

(七)接收

选调生正式毕业后,一般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到岗工作,由选调单位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,做好接收工作。

四、诚信要求

报考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,遵守相关考试纪律,配合选调单位工作,如有隐瞒情况、冒名顶替、弄虚作假、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,一经查实,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。违反诚信要求的人员今后5年内不得报考天津市选调生。

本次选调生考试不划定复习范围,不指定复习用书,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。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,切勿上当受骗。

1、政策咨询电话:022-83606292

2、市人社局电话(“三支一扶”考生咨询):022-23312010

3、团市委电话(“西部计划”志愿者和“青马工程”入选者咨询):022-28236859

4、报名、考务咨询电话:022-12333

5、网络咨询电话:022-23314295



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

2021年9月14日



西安交大2022届毕业生报名步骤:

1.符合条件且有报考意愿的学生于2021年10月8日08:00-10月14日17:00,登录报名网站(rsks.hrss.tj.gov.cn)进行报名。

2.登录西安交大就业网-学生服务-就业服务-选调生服务,选择天津选调进行校内报名。

3. 完成1、2后,打印《报名登记表》(一式两份、双面打印)、填写《承诺书》(就业网—学生服务-常用下载-其他常用表格)一份,纸质版《报名推荐表》、《承诺书》以班级为单位交至学院(10月12日17:00前交至创新港1-5196或10月13日17:00前交至兴庆校区北二楼1301)党组织填写推荐意见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章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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