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体在校研究生:
根据《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助研、助教、助管和辅导员管理办法》(西交研〔2015〕77号)和《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实施细则》(西交研〔2015〕99号)精神,结合工作需要,现面向全校选聘2023年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1名,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选聘对象及任职条件
1.在校研究生,中共党员(含中共预备党员);
2.围绕学生、关照学生、服务学生,爱国守法、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,具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;
3.德才兼备,乐于奉献,热爱思想政治教育事业;身心健康,踏实认真,有责任感和进取心;
4.应聘兼职辅导员必须经导师同意,并于聘用后向导师汇报,未经导师同意不得担任兼职辅导员;
5.学有余力,能够合理调配科研与工作时间,原则上每天至少工作3小时,每周至少工作18小时;
6.担任助教或助管的研究生,不得同时申报兼职辅导员;
7.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特定条件。
二、聘用程序
1.岗位申请。学院根据实际工作情况,面向全校选聘1名兼职辅导员,工作地点为创新港校区,需配合专职辅导员开展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与日常管理等工作。
2.研究生申报。有意愿选聘兼职辅导员的研究生,请填写《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岗位应聘申请表》(附件1),并将申请表电子版于9月11日(周一)18:00前发送到邮箱zx2020@xjtu.edu.cn,纸质版交至学院辅导员办公室(创新港校区1号巨构5196办公室)。
3.学院面试。面试要求竞聘者准备3-5分钟PPT,内容包括个人简介、对辅导员工作认识、工作设想等。面试通知后续会单独通知。面试择优录用,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。
4.拟聘。对选聘结果无异议后,9月15日前,确定拟聘名单,并上报党委研工部。
三、有关要求与说明
1.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应聘上岗后,须按要求参加培训和聘期考核并开展相关工作。对不服从组织调配、拒不接受工作任务者,聘期考核评定为不合格且不再续聘。
2.本次选聘的兼职辅导员聘期为2023年9月至2024年1月,研究生兼职辅导员一经聘用,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离职,工作期满并考核合格,颁发任职证书并附考核意见。
联系人:张老师
联系电话:(029)88967940
邮箱:zx2020@xjtu.edu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