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理2016-2017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续贷手续的通知
经我处与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协商,我校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办理2016-2017学年助学贷款续放手续(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)。请各院负责老师通知并组织本院贷款学生按时参加。学生需自带黑色签字笔、中国银行卡、身份证、学生证和《国家助学贷款合同书》。
2016-2017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续放工作安排表
日期 |
时间 |
地点 |
贷款学生 |
2016-5-11 |
12:30 |
中二—1200 |
东区全体本科生续贷 |
2016-5-12 |
12:30 |
中二—1200 |
东区全体研究生续贷 |
2016-5-13 |
12:30 |
西阶一 |
全体西区学生(含本科生和研究生)二附院、口腔学院学生 |
学生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