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理2015-2016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续贷手续的通知
各院:
经我处与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协商,我校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办理2015-2016学年助学贷款续放手续(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)。请各院负责老师通知并组织本院贷款学生按时参加。学生需自带黑色签字笔、中国银行卡、身份证、学生证和《国家助学贷款合同书》。
2015-2016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续放工作安排表
日期
| 时间
| 地点
| 贷款学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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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-4-28
| 13:00
| | 全体西区学生(含本科生和研究生)二附院、口腔学院学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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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-4-29
| 13:00
| 中二—1200
| 东区全体本科生续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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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-4-30
| 13:00
| 中二—1200
| 东区全体研究生续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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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处
2015年4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