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理2016-2017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续贷手续的通知
经我处与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协商,我校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办理2016-2017学年助学贷款续放手续(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)。请各院负责老师通知并组织本院贷款学生按时参加。学生需自带黑色签字笔、中国银行卡、身份证、学生证和《国家助学贷款合同书》。
2016-2017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续放工作安排表
日期
| 时间
| 地点
| 贷款学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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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-5-11
| 12:30
| 中二—1200
| 东区全体本科生续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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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-5-12
| 12:30
| 中二—1200
| 东区全体研究生续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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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-5-13
| 12:30
| 西阶一
| 全体西区学生(含本科生和研究生)二附院、口腔学院学生
|
学生处